孙玉菡:针对极严重个案 劳工处检控最高为1000万元罚款及2年监禁5
发表时间:2023-11-16 11:55 本港近日发生多宗致命工业意外。立法会11月15日上午举行会议。在会议上,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面对立法会议员何敬康提问的,关于工业意外一系列问题包括建造业工人的职业安全及健康(职安健)、涉案承建商的纪律处分程序、加强执法监管等,进行详细响应。 孙玉菡表示,劳工处一直非常关注工业安全,特别是建造业工人的职安健,并按风险为本原则,制订及调整巡查执法、宣传推广及教育培训的策略,提升职安健的水平。同时,发展局及其辖下工务部门亦非常重视政府工地的安全监督工作,并采取了多项措施,提升有关工地的安全。 他强调,根据现行法例,针对极严重个案,劳工处可引用「雇主一般责任」条文以「可公诉罪行」形式提出检控,并将最高罚款額及最高监禁年期,分别订为1000万元及2年。其他简易程序罪行的最高罚款額亦已按罪行的严重性调整,以整体提高职安健法例的处罚力度。政府会加强宣传工作,让业界和大众知悉职安健罪行的新罚则。此外,劳工处会继续与律政司紧密合作,以确保搜证及检控工作能够精准到位,并尽力争取法庭作出更具阻吓性并与罪行严重性相称的判罚。 孙玉菡表示,对于私人发展项目,为赋权屋宇署更有效执法以加强保障建筑工程安全,政府会在未来一年检讨《建筑物条例》并提出修订建议。检讨范围包括简化转介予纪律委员会的程序,特别是如何加快处理个案,以及研究同步进行检控和纪律处分的可行性。有关检讨亦会考虑提高纪律处分罚则(如停牌期限、罚款水平以及谴责条款等)。 信息来源:大公文汇 (本文章资料仅供阅读参考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) |